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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开展“全国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 2021-12-16
在第四个“全国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大《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普及力度,各地公安机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部门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有关单位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积极组织开展《管理法》普法宣传活动。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贵州、西藏、宁夏、兵团等地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在大型社区、繁华商业区、高校、银行、医院等场所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海报、展出图片展板、发放宣传折页等多种方式集中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并在人流密集处的LED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河北、甘肃还在地铁、公交、出租车公共交通工具上投放了宣传视频,大大提升了群众的参与度。

河北、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地积极制作、播发公众号文章、短视频、动画等新媒体素材,通过微信、抖音、微博、今日头条、网站论坛等平台宣传《管理法》,江苏专门联系了网络大V转发相关宣传资料,扩大宣传影响。甘肃、宁夏等地在地方政务平台上设置专栏,通过推送网络信息向全警及全社会普及《管理法》。

天津、内蒙古、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青海等地针对高校境外非政府组织项目开展专题宣讲活动,河北联合高校宣传部门,通过与校领导座谈、播放普法动画宣传片《民警带您三分钟看懂<管理法>》、指导师生关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宣传;浙江、云南通过代表机构座谈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培训;江苏先后走访教育、宣传、司法等部门,主动上门授课、释法解疑、通报情况,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河北、云南等地深入业务主管单位,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通过普法宣传活动彰显法律权威,切实增强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依法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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