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正式实施,各省级公安机关境外非政府组织办事服务窗口全面开放,境外非政府组织办事服务网上平台上线运行。
1月17日,上海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举行仪式,为上海首批依法登记的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等6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颁发登记证书。
1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税务登记办理工作。
1月19日,广东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举行仪式,为广东首批依法登记的香港中华总商会等6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颁发登记证书。
1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举行首批境外非政府组织驻京代表机构登记证书颁发仪式,瑞士、法国、英国驻华使馆官员、世界经济论坛等20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北京代表处代表、中央电视台等9家境内外媒体记者参加。
2月23日,重庆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为美国生命线儿童服务中心与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合作开展的临时活动进行备案,此为首次临时活动备案。
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依法在境内办理人民币银行账户业务。
4月2日,微信公众号“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正式开通。截止目前,关注用户突破5万,编发微信50期170条。
5月10日,举办境外非政府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活动座谈会,来自美国、瑞士、土耳其等9个国家和地区的11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参加。
7月27日,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国专家局、公安厅(局)印发《关于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工作许可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办理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备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外籍工作人员来华工作许可提出了明确要求。
8月,国务院扶贫办制定《关于受理境外非政府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申请等事宜的操作办法》、《关于境外非政府组织临时活动备案等事宜的操作办法》。
9月,国家林业局制定了《国家林业局司局单位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与交流的管理办法》。
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删去了《管理法》第二十四条中的“聘请具有中国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这一内容。
全年,共有来自29个国家和地区的305个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代表机构、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完成了487项临时活动备案。
各地开展《管理法》普法宣传260次,共有近万人参与了相关活动;与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余家组织召开座谈会、通气会50余次,参会人员1000余人次;与工商、民政、卫生等相关单位、部门进行了70余次座谈交流。